行政院為振興花蓮縣觀光,有效活絡地方經濟,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,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(以下簡稱國旅卡)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,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,請查照轉知。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幹事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4-05-06 15:38:17
點閱:111
行政院為振興花蓮縣觀光,有效活絡地方經濟,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,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(以下簡稱國旅卡)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,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,請查照轉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