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2-04-25 12:07:43 點閱:189
函轉行政院修正「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 用補助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四點,並自即日生效, 請查照。